1月17日,烏魯木齊市民馬女士帶著3歲的兒子到位於烏市宏大廣場附近的大和洗浴中心洗桑拿時,遭到拒絕,原因是女性浴池禁止男性入內。而讓3歲的兒子單獨進男性浴池洗浴,馬女士又不放心。無奈之下,馬女士帶著兒子離開洗浴中心。隨後,馬女士又去了其他幾家洗浴中心,但均遭到拒絕。
  馬女士認為,作為消費者,自己掏錢買單,不應遭拒。於是,她將自己的經歷“曬”到網上。
  天山網訊(記者郭新霞 實習生谷夢英報道)
  ■調查
  行業設“門檻”
  近日,記者走訪了烏市幾家大型洗浴中心,瞭解到各洗浴中心都為幼童進異性浴池設置了行規門檻。
  大和洗浴中心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該中心規定,3歲以上孩子,身高在80 釐米以上的禁入異性浴池;位於溫泉路的維斯特溫泉假日酒店規定,會走路的男童一律禁止進入女賓區;位於新華路的唯美假日酒店規定,接近3歲或身高約 70釐米的男童禁入異性浴池。
  採訪中,記者瞭解到,父親帶女孩進入異性浴池的很少,一般是母親帶著兒子到異性浴池洗浴。
  ■聲音
  尷尬! 應該被拒!
  記者瞭解到,大部分市民和網民均認為母親帶 3 歲男童進女浴池“難以接受”,應該被拒。
  市民陳媛藝說,這位母親太不盡職了,從衛生、安全角度考慮,3歲孩子就不應該被帶進桑拿室。
  網民“會飛的影子”認為,3歲男童已有初步性別意識,被帶進異性公共場所洗浴,雖然母親無所謂,但會讓別的女賓尤其是未婚女性很尷尬。
  ■觀點
  對其他女賓客造成侵權
  新疆公廉章程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新民認為,對於幼童進異性浴池洗浴,目前還沒有相關法律條文對此作出明確規定,但從相關法律理解來看,洗浴中心拒絕母親帶3歲男童去女賓浴池的做法是正確的。讓幼童,尤其是男童進異性浴池,孩子家長或認為無傷大雅,但對其他女賓客,尤其是部分年輕、未婚女賓客會造成侵權。
  烏魯木齊熙康心理咨詢部心理咨詢師高明學認為,3歲孩子有朦朧的性別意識,進異性浴池洗浴雖然不會對其心理造成太大影響,但從安全、衛生和健康考慮,不宜帶著幼童去異性公眾浴池洗浴。
  高明學說,生活中,確實有一些家長過低地估計孩子的性別意識,總覺得孩子啥也不知道,這是不科學的。因為隨著社會進步,現在的孩子接觸的信息傳播渠道非常廣,懂的東西也越來越多,家長對孩子進行性別教育宜早不宜遲。他建議,洗浴中心可設置親子浴隔,以避免尷尬,做到兩不相擾。  (原標題:烏魯木齊:母親帶兒進女浴池遭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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